日前,我校首届“陆增祺卓越教学奖”评选工作启动,本次评选工作是根据《“陆增祺卓越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18〕23号)开展的。学校于近期出台《“陆增祺卓越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这是我校教学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为了让全校广大教师更好地理解文件精神,记者专题采访了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对文件作深入解读。
记者:制定《“陆增祺卓越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教务处:为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表彰在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教学效果卓优、关爱学生成长的优秀教师,树立典型,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教学活力,营造尊师重教、潜心教学的教学文化和育人氛围,提高“明体达用”的卓越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立《“陆增祺卓越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
记者:本次评选办法的亮点特色是什么?
教务处:这是我校教学上的最高奖项。所获奖项作为培养、聘任、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获奖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记者:评选的奖项数量、奖励金额是怎样的?
教务处:“陆增祺卓越教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不超过2名,奖励金额10万元/人。
记者:哪些人可以参评呢?
教务处:学校在编在岗且符合《“陆增祺卓越教学奖”评选办法(试行)》中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参加评选。
记者:由什么机构评选呢?
教务处:学校层面成立“陆增祺卓越教学奖”评选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学委员会成员以及教师代表组成。主要职责是制定评选细则,考察和评议候选人相关情况,实名票决获奖建议人选。
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评选工作。
学院层面成立“陆增祺卓越教学奖”推荐委员会,由院领导、教学督导委员会主任、系主任、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推荐规则,负责本学院的“陆增祺卓越教学奖”推荐人选。
记者:评选程序是怎样的呢?
教务处:评选程序包括学校评选启动,学院推荐,全校网络投票,代表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和评议,确定卓越教学奖候选人,确定拟获奖人选,公示,征求“陆增祺卓越奖基金”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会批准后正式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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