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建设“清廉浙江”的决策部署和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清廉教育”建设的实施意见》 [浙教工委〔2018〕1号] 总体要求,我校结合实际,出台《关于建设“清廉校园”的实施意见》。为了让全校广大教师更好地理解文件精神,记者专题采访了纪委相关负责人,对文件作深入解读。
记者:为什么要建设“清廉校园”?
纪委:是学校党委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关于“清廉浙江”的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
记者:《关于建设“清廉校园”的实施意见》的目标和意义是什么?
纪委: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立足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传承“明体达用”校训,弘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包容求新、博雅笃行”的师院精神,把“清廉校园”建设融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地方、文化传承等各个方面,落实于党建思政、行政管理、服务师生等各项工作,让敬廉尚清成为全校师生的共同追求,使清明政风、清净校风、清正教风、清新学风与洁净秀美的校园环境交相辉映,为实现“湖州师范大学”目标,开启教学研究型大学新征程提供精神动力与制度保障。
记者:能大致为我们介绍一下主要任务是什么?
纪委:“清廉校园”实施意见中明确四大任务,十六项具体工作。实施清明政风建设,重点是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四个意识”,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弛而不息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实施清净校风建设,重点是完善依法治校管理体系,推进阳光管理,清廉文化进校园。实施清正教风建设工程,严格教师从业标准,完善教师学习和培训机制,教师道德规范,完善教师管理与考核。实施清新学风建设工程,弘扬君子之风,严格学生管理,优化学生服务体系等方面。
记者:具体需要广大师生员工做些什么?
纪委:对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老师的四条标准,要有理想信念,要有道德情操,要有扎实学识,要有仁爱之心,广大教师应始终牢记人民教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努力成为先进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成为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广大青年学子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对青年提出的四点希望为遵循,要爱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要立志、立鸿鹄之志,做奋斗者;要求真、求真学问,练真本领;要力行、执行合一,做实干家;努力成为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与接班人。
记者:建设“清廉校园”的工作要求是怎样的?
纪委: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委统筹部署“清廉校园”工作,抓好分类指导,各二级部门要把建设“清廉校园”纳入日常各项工作。
其次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推进“清廉校园”各项工作扎实开展,不断提高建设水平。
最后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校报、电台、网络、微信等载体,宣传校党委关于建设“清廉校园”的各项决策部署,广泛宣传“清廉校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推动形成“清廉校园”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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