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现对我校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作出如下安排:
一、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共3天。
二、劳动节: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5日(星期日)上班,补5月4日(周二)的课,5月8日(星期六)上班,补5月5日(周三)的课。
三、端午节:6月12日至14日放假,共3天。
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坚决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师生教育引导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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