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部分节假日作出如下安排:
一、清明节:4月3日至4月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上课,补上4月4日(星期一)的课。
二、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上课,分别补上5月3日(星期二)、5月4日(星期三)的课。
三、端午节:6月3日至6月5日放假,共3天。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中国·浙江 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313000) 浙ICP备10025412号 浙公网安备 33050202000195号 版权所有:党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