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促进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统一全省广大社科工作者的思想认识,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推动社科强省建设,8月12日,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召开全省社科界《条例》学习培训会。会议线上线下同步进行,主会场设在杭州,我校设立分会场。在副校长舒志定的带领下,全校文科学院部分院长、科研副院长、科研秘书、社科学者和人文社科处相关人员集中收看了培训会。
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郭华巍作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工作的讲话。他指出,哲学社会科学地方综合立法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是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他要求,全省社科界要积极做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落地落实。一是学习宣传要更加深入,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作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重要论述精神的主要任务来抓,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为《条例》的深入实施营造良好氛围。二是目标任务要更加清晰,处理好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的关系、长期与短期的关系。三是责任分工要更加细化,加强工作力量,健全工作机制,找准工作定位、细化工作职责,构建大社科工作格局。四是工作举措要更加务实,围绕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目标,在思想理论高地、一流学科建设、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新型智库建设、话语影响力、公众人文社科素养、社科“浙军”、数字化改革等八个方面聚焦发力。他强调,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自觉主动、举措上创新务实,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切实将《条例》的出台转化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引和强大动力,高水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强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先春就《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过程、主要内容等作了详细解读。
会后,我校与会人员纷纷表示要积极贯彻宣传会议精神,做到深学细研,深刻领会《条例》“为什么”“做什么”“怎么做”等方面的内容,为繁荣我校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创建高水平师范大学多作贡献。
通讯员:秦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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